1,公共服務不到位:政府部門未按規定提供公共服務,如道路、水電等基礎設施建設,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不足或不合格。
2.行政執法不力:政府部門或行政機關未履行監管職責,導致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市場監管等問題屢禁不止。
3.法定程序不當:政府部門或行政機關未及時按照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法定程序辦理案件,導致公民合法權益受到損害。
4.不履行對外合同義務:政府部門或行政機關不履行對外合同義務,導致國際經濟交流和貿易合作出現問題。
5.侵犯知識產權:政府部門或行政機關未能依法保護知識產權,導致侵犯公民的知識產權。
需要註意的是,這些只是壹些常見的例子。事實上,公民的合法權利因不履行法定義務而受到侵害的情況是多種多樣的。當公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申訴或提起行政訴訟等法律救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