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結婚是女方第壹次婚禮是肯定的,但是男女雙方的婚禮相隔兩天。
例如,如果結婚日期是壹個月的第壹天和第二天。
然後第壹天主要是女方家舉行喜事,因為這壹天,新的家庭來迎接新娘,女方的親戚朋友來祝賀和看望已婚女子,告別已婚女子等等。第二天壹早新娘就結婚了。三天後,我會和那個男的回父母家。
第二天主要是男方家辦喜事,因為這個天才帶來新娘。男方前來祝賀的親朋好友也要看看新娘長什麽樣,才能相互認識。(其實對於兩家來說,這兩天都是喜事,只是兩家側重哪壹天不同。對於男方來說,第壹天不是主要的,但是邀請人見新娘是必須的。對女方來說,新娘第二天還要繼續招待她結婚後留下來的親朋好友。我覺得主要是因為結婚要兩天。
第二,關於過年,我們壹般都是在男方家過,但是過年肯定會去女方家。
我的經驗有限,我說的只是我們那裏的做法。不知道其他地方或者少數民族有沒有特別的規定。另外,不知道現在有沒有新的變化。總之,到現在為止,我們結婚沒有喜事就夠了。如果我們想做,我們就按照上面的說法去做。P.S .我們家離貴陽不遠。
希望對妳有幫助。建議:直接咨詢妳說的那個女的最準確,或者讓她在家裏問她,她家裏有什麽要求就做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