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的理解中,尤其是在愛情和婚姻中,彩禮或金錢應該是給對方的。在今天的互聯網上,它還指朋友之間交換彩票和祝福。在壹些地方,這種習俗被稱為征費,意味著成功。彩禮在傳統中國人心中根深蒂固。這是我們祖先的“規則”。隨著時間的演變,“彩禮”逐漸成為壹門生意。
宋明以前彩禮負擔不重,主要看家庭出身,關鍵牽連可能更大。比如鹿角也可以作為嫁妝;黃金也可以作為嫁妝;瓷器和茶葉可以作為嫁妝;李白甚至寫了彩禮的詩。那時候結婚的通常比較多。所以為了不丟面子,壹般都會有相應的嫁妝。關鍵是看雙方的家庭情況和文化水平,基本不存在強買強賣的情況。
而到了宋明時期,婚姻根據家庭不同有了相應的標準,甚至變成了“期貨交易”。接受是整個婚姻過程的開始,也就是男方請媒人向女方求婚。《禮記·惑義》記載:“惑禮,大納,用鵝”。在西周,只有鵝被用作禮物。後世逐漸增加到30種左右的吉祥禮品。
問姓名是指女方同意結婚後,男方請媒人詢問她的姓名、出生年月、出生時間等個人信息,以此來占蔔,決定是否結婚。這是六個儀式中的第二個。儒家十三經之壹的《李逸》說:“問名:問名之人,將其歸結於吉兇”。男方問名字,還必須帶禮物,壹般是壹只大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