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有三種途徑:
A.全日制醫學本科(5年)畢業證+1年實習證。
B.新師學習(5年)/有新專科(5年)後,取得新專科醫師資格證,行醫5年無不良記錄(征求意見稿),再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取得證書(政策變化)(新專科醫師證可直接備案開診所,征求意見稿提到新專科需行醫5年無不良記錄,醫師證備案5年);
c老學徒(3年)/老專科(5年證書):取得學徒證書/專業證書後,1年後參加助理醫師考試。取得助理後,根據最終醫學學歷確定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時間。
(註:B為面試,C為筆試,C通過率較高)
請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省市地區中醫藥局管理辦法》。
只有取得衛生部頒發的中醫醫師資格證,才有處方權和處置權。作為壹名醫生,妳可以在醫院或診所工作。(專科證書也可以獨立行醫,但新的征求意見稿通過後,不能直接開診所。)
2.人事部頒發的針灸師證書是壹種技能證書,持有人沒有處方權,只能從事保健方面的執業,不能當醫生。不要急功近利迷信這條路。(此卡已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