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簽署流程對比:由下圖表格我們可以看到電子合同與紙質合同從發起到最終歸檔各個環節有明顯不同:電子合同操作流程更簡單、全程線上操作文件內容壹致性得到有效保障、成本更低。
2、管控流程對比:電子合同與紙質合同在流程管控差異如下圖:
簡單來理解,電子合同就是以數據電文為載體的合同。
由於電子合同本質上仍屬合同範疇,因而對電子合同具體概念性的解釋需結合《合同法》上對“合同”的解釋加以說明,即:電子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以數據電文為載體,並利用電子通信手段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值得註意的是,電子合同以數據電文為載體,為了避免數據電文易篡改、易滅失的問題,《電子簽名法》對電子合同法律有效性的判定標準作出明確要求,有效的電子合同應當符合以下標準:
1、 數據電文原件,能夠可靠地保持內容完整、防篡改,滿足法律規定的原件形式及文件保存要求;
2、 電子簽名,能夠標識簽署人、簽署時間,防篡改,滿足法律規定的有效電子簽名要求;
3、 身份經過第三方有效認證,滿足法律規定的認證要求;
結合分析,如果壹份電子合同同時具備:生成(時間戳),存儲(第三方存儲),提取(公證)以及身份認證(電子簽名) 四個要素環節,形成壹個證明電子合同簽署身份有效且內容未經篡改的電子證據鏈閉環,則該電子合同更加完整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