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社會管理”到“社會治理”,不僅僅是觀念上的轉變,還包含著觀念、方法、手段和制度的深刻變革。
社會治理與社會管理的關系;
1,“社會治理”與“社會管理”的區別集中在三個方面的覆蓋範圍不同。實踐中,“社會管理”往往被理解為包羅萬象,涵蓋領域太廣,實踐中難以把握和界定;“社會治理”重在激發社會組織活力,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完善公共安全體系。
2.與社會管理相比,“社會治理”更加突出地強調“鼓勵和支持各方參與”,強調充分發揮社會力量而不是政府控制的作用。
3.“社會治理”更強調制度建設,尤其是法治思維和化解社會矛盾的法治方式。社會治理體系可以說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必要研究政府、市場和社會之間可能的沖突和合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