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火”由來已久,史料說:“社火是節日裏演的各種雜劇”;又稱:“民間鼓樂叫社火,記不住,大概是搞笑。”(南宋範成大《上元時期吳中吳傑和聲體三十二韻》)。在原始社會,人類是為了戰勝野獸而生存的,經常在獵殺動物後慶祝,或者聚集起來裝扮成動物慶祝,教育後代,樹立智慧、勇氣和足智多謀。
這是最早的動物玩耍和“鄉村家具”活動。,有壹定的感召力和威望,遇有違規行為,也有權處理。
這種俱樂部每逢迎神報賽,慶功集會,必然要舉行娛樂活動,鑼鼓喧天,火把助威,龍獅遊行,人群跟隨。顯然,“人威”助長了“神威”,形成了“社火”的習俗,它與“香火”和許願(廟會習俗)的民俗如出壹轍,正如民間所說:“社火”其意深遠,其味悠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