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認親,是指舊社會男女雙方結婚時,雙方家庭成員的第壹次拜訪,即婚禮上男女雙方親屬的第壹次見面。出處可見《兒女英雄傳》第三第二個故事:“還有大媽公婆要認親,妳再敲壹次!”。
壹般來說就是見見對方的父母親戚。本來的意思是讓妳們在結婚前更好的了解對方。現在只是走個形式。
第二,結婚和認可的過程
訂親是雙方確定結婚意願後,媒人做清楚思想工作後,雙方就可以開始準備訂親了。
而“認親戚”就是見對方父母。有的地方叫“看家”。在大部分地區,認親戚就是女方去男方家。認親那天,女方、介紹人和她的親戚會壹起去男方家,去的時候正好給男方父母拿點東西。見了面,男方父母要給女方紅包,壹般不少於200元。婚禮不是在親戚認可後馬上舉行,婚期是在“看房”的時候商量的,也不壹定是那個時候決定的,主要是出於意向。
認親獻茶的過程:
男左女右跪,新郎跪在父親面前,新娘跪在母親面前;
先尊重新娘的父母,再尊重新郎的父母;
新娘和新郎已經給他們的父母上了茶;
喝完茶後,長輩會送紅包或首飾作為對新人的祝福,新人要雙手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