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4月,蘇加諾在蘇聯、中國等國的支持下,宣布廢除荷蘭-印度尼西亞協定,印度尼西亞成為完全獨立的主權國家。
1957 65438+2月8日,印尼總理兼國防部長胡安·達作為最高軍事統帥宣布,所有荷蘭人在印尼的種植園,以及種植園附屬的工廠和農業實驗站,將由印尼政府控制。陸軍參謀長納蘇蒂安和財政部長斯拉梅9日發表聯合聲明,宣布對肖紅銀行、安達銀行和易圖銀行三家荷蘭銀行的雅加達總行和其他分行實施軍事管制。此外,在東爪哇、西爪哇、北蘇門答臘和蘇拉威西的望加錫,印尼工人和青年接管或監管了壹些荷蘭銀行和企業。
1959年,仍在荷蘭統治下的西伊裏安舉行選舉,成立巴布亞議會,為4月5日獨立做準備1961。當時議會已決定新成立國家的名稱為西巴布亞,並擬定了以晨星為圖案的新國徽、新國歌和新國旗。新國旗在1961 12 1升起,與荷蘭國旗並排。196112月18日,印尼出兵占領西巴布亞,並宣布西巴布亞為印尼的壹個省——伊裏安查亞省。至此,荷蘭軍隊完全撤出了印度尼西亞群島,荷蘭在亞太地區的殖民地全部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