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提倡的“罵人”,其實和華為人鄭飛堅持的“批評與自我批評”是壹樣的。董明珠的“罵人”不是說隨意辱罵員工,而是說該罵人的時候壹定要罵人。在我接觸過的領導中,沒有壹個不“罵人”的。大部分領導罵人是因為妳沒有解決簡單的問題或者總是犯低級錯誤。
領導“罵人”的目的是讓員工改正錯誤,彌補工作中的不足,讓妳的工作有所改進,不再犯同樣的錯誤。當然,不可否認,其中可能含有領導因為心情不好而發泄的成分。在工作中,我也曾被“罵過”,但值得註意的是,罵人的話從來都不是侮辱。
領導的“罵”是壹門藝術,運用得當會起到很好的作用。比如下屬總是在同壹個地方栽跟頭,犯壹些不該犯的錯誤。如果只是輕責,下次還會犯這種錯誤。只有服下猛藥,員工才能記住自己的錯誤。而如果領導能在罵人後“安撫”,打壹棍子,給壹個甜棗,效果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