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劇,曾被稱為評劇,是中國五大戲劇之壹,以西皮和黃兒為主要口音,並伴有胡琴和鑼鼓。它被視為中國的國粹,也是中國歌劇《三鼎甲》的“頭把交椅”。
徽劇是京劇的前身。清乾隆五十五年(1790)以來,最初在南方演出的三慶、四喜、春臺、和春?四個徽州班相繼進京。他們與湖北的藝人合作,接受了昆曲和秦腔的壹些劇目、曲調和表演方法,並吸收了壹些當地的民間曲調。通過不斷的交流和融合,最終形成了京劇。
京劇形成後,開始在清廷迅速發展,直至民國時期獲得空前繁榮。
京劇的舞臺藝術經過無數藝術家長期的舞臺實踐,形成了壹套規範的、標準化的節目,在文學、表演、音樂、唱腔、鑼鼓、化妝、臉譜等方面相互制約,相輔相成。作為壹種創造舞臺形象的藝術手段,非常豐富,用法也非常嚴格。如果不能掌握這些節目,就不能完成京劇舞臺藝術的創作,正如京劇在形成之初就進入宮廷壹樣,它的發展壯大也不同於地方戲。
要求它表現的生活範圍更廣,塑造的人物類型更多,技巧更全面完整,對其舞臺形象的審美要求也更高。當然,同時也弱化了它的民間鄉土氣息,簡單粗暴的風格相對較弱。
因此,其表演藝術趨向於虛實結合,最大限度地超越了舞臺空間和時間的限制,從而達到“以形傳神,形神兼備”的藝術境界。表演要求精致細膩,無處不在;要求唱腔悠揚委婉,聲音充滿感情;武功不是靠勇猛取勝,而是靠“唱武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