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也叫訂婚,在西方國家可以等同於訂婚戒指。在我們的傳統習俗中,沒有訂婚戒指這種東西,但它叫訂婚戒指。尤其是舊社會,男方母親會把祖傳的戒指傳給未來的媳婦,這意味著對女方地位的認可。
按照中國的民俗,結婚前通常會有壹個訂婚儀式:簽訂婚約,交換禮物,或者撮合媒人。訂婚不是結婚的必要程序和條件。是否訂立婚約,由當事人自行決定,法律不幹涉。然而,締結婚約必須完全是男女雙方自願的,任何其他人不得強行幹涉。
訂婚通知:
1.婚約應在無代理的情況下訂立,否則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只有男女雙方同意,婚約才能成立。
2.只有具備法定婚約能力的人才能從事婚約。法律上對訂婚能力的定義是以年齡為基礎的:男性17歲,女性15歲。違反這壹規定而訂立的婚姻合同,婚姻合同並非無效,但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撤銷。因為,對於未滿20周歲的未成年人來說,其訂婚必須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
3.婚約不應強制執行。雖然婚約應該遵守,但也應該遵循男女雙方的意願。壹方不履行的,不能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