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足球比賽分為上下半場,每半場45分鐘,中場休息不得超過15分鐘。加時賽每半場15分鐘。
2.每隊人數不超過11人,包括壹名守門員。如果壹個隊的場上少於七名隊員,比賽就不能開始。比賽過程中,守門員和其他隊員的位置不能隨意互換。如需交換,必須經裁判同意。
3.任意球:足球比賽中有兩種任意球:
壹種是直接任意球,主要針對惡意踢、打、絆倒對方。用手推搡對方,用手觸球,辱罵裁判,侮辱他人也屬於這壹類;
壹種是間接任意球的判罰,定位球的危險動作、攔網、連踢都屬於這壹類。
4.點球
在禁區內直接任意球犯規將導致點球。點球決勝時,雙方球員不得進入禁區。如果防守方進入禁區,進球有效,不進則重罰;如果進攻方進入禁區,應該再踢壹次球門,如果沒有,就是防守方的球門踢。在罰點球時,守門員可以在球門線上左右移動,但不能向前移動。
擴展數據:
1,足球比賽的獲勝方法:
足球比賽小組循環賽期間,積分為贏壹場得3分,平1得1,輸1得0分。最後,小組排名由分數決定。積分相等的,按照賽前規定確定的不同排名標準的規定進行排名。
2.足球比賽中對紅黃牌的處罰:
足球裁判在判罰時可以根據犯規的性質出示兩種不同顏色的牌。對於足球比賽中的壹些嚴重犯規,裁判應該出示紅黃牌。如果是惡意犯規或者暴力,出示紅牌。故意手球,侮辱他人或者同壹場比賽同壹個人得到兩張黃牌也會被出示紅牌。
在比賽中,違反體育道德,用言語和行動表達不滿的人將被出示黃牌。屢次違規、故意拖延比賽、擅自進出場地的球員也將被出示黃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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