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10 1起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海關總署近日聯合發文,明確對跨境電子商務綜合實驗區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實行新的免稅規定。
擴展數據:
跨境電商是壹種新業態,壹種新模式。我們總體上堅持鼓勵這種形式的發展,同時在監管上堅持寬容審慎的原則。李成鋼指出,這次調整後,壹方面監管政策更加完善,另壹方面產品範圍進壹步擴大,稅收優惠政策範圍更廣。
2065438+2006年5月起,我國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實施“個人隨身物品臨時監管”過渡性安排,有力促進了行業穩定發展,但也存在各方權責不清、政策預期不穩定等問題。過渡期後的新政去掉了“臨時”二字,意味著這個新政將是壹個相對長期的安排,將促進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的持續健康發展。
“跨境電商零售進口不同於壹般貿易,主要是為了滿足國內居民的品質化、多樣化消費需求,必須直接面對消費者,僅限於個人使用。基於這壹前提,我們明確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按照個人使用進口商品進行監管。這是具體監管要求的依據,也是行業企業最關心的問題。”李成鋼說。
人民網-跨境電商發展前景可期
百度百科-跨境電子商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