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科學制定保護工程規劃。加強對民俗保護工作的領導,把保護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協調機制,實施有效保護;制定民俗文化保護規劃,將民俗文化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根據民間文化保護的實際需要,加強保護管理機構和專業隊伍建設;根據需要設立專項保護資金;進壹步認識做好民俗文化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結合本地實際,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和壹絲不茍的科學態度,按照保護工程規劃組織實施。
6.形成社會合力。充分發揮文藝界、專業協會、老字號、民間藝術研究會、新聞媒體和文化單位培養人才的積極性,積極培養民間文化人才和骨幹隊伍。編寫民俗文化叢書,建立縣級民俗文化保護網站;鼓勵和支持利用各種媒體宣傳、展示民間文化及其保護。普及保護知識,培養保護意識,增強對民族文化的認同,促進社會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