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得擔任該類聯誼會的發起人和組織者,不得在該類聯誼會中擔任相應職務;
3.不借機編織“關系網”,搞親昵,組團,不搞“聯盟”、“金蘭結義”;
4、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要根據情節輕重進行處罰,也就是說,贈送禮品、禮金、消費卡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不準接受;
5.接受其他禮品、禮金、消費卡等的。明顯超出正常禮節性交往的,應當予以懲戒。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士兵保護法》。
第四條退役軍人保障工作應當堅持黨的領導,堅持為經濟社會發展、國防和軍隊建設服務的方針,遵循以人為本、分類保障、服務優先、依法管理的原則。
第六條退役士兵應當繼續發揚人民軍隊的優良傳統,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保守軍事秘密,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積極投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