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訂婚當天要寫壹封訂婚信,俗稱“談單”。請村裏四位德高望重的老人來見證。訂婚信主要約定壹些結婚事宜,女方可以寫在任何要求裏。寫進去之後,這個人必須去做。只有結婚了,他才能接新娘。
3.訂婚的時候,新娘要把筆和本子交給新郎作為信物,也就是說以後家裏的賬本都由新郎負責。
4.舉行婚禮時,婚宴人數必須是單數,偶數也要返回。
5.早年有結婚前或結婚當天“罵媒人”的習俗。姑娘當眾指著媒人罵。
6.婚禮當天,姑娘臥床不起,這叫“臥床”。有人說割舍不下骨肉,總想拖延些時間。
7.婚禮當天,男方已婚者到女方家後會先吃甜點,象征著生活的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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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禮儀:所有送禮的親朋好友都在宴請之列。新娘家要坐首席席,參加酒席,吃完酒席馬上回家。第三天,新娘的哥哥或侄子來娘家迎接新婚夫婦,這叫“回門”。飯後回男方家,意思是“三天沒房”。在整個婚禮過程中,有許多瑣碎的象征性研究。
比如在洞房床上播花生、栗子、紅棗,是“早定”(棗栗子)、生花(兒女交替)的吉兆。把新郎新娘的鞋子放在壹起,象征著他們會白頭偕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