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了持久戰的戰略方針,實行敵後獨立自主的遊擊戰爭。全國抗日戰爭爆發前夕,1935年2月,毛主席同誌指出,要戰勝敵人,必須打持久戰。1938年5月,他總結抗戰十個月的經驗,作了《論持久戰》的講話,指出中日戰爭只能是持久戰,最後的勝利只能屬於中國。中國的抗日戰爭是在國與國合作的條件下進行的。
國民黨軍承擔正面戰場作戰任務,主要從事正規戰爭;* * *生產者黨領導下的人民軍隊承擔敵後作戰任務,主要從事遊擊戰。抗日戰爭早中期,遊擊戰爭被提到具有全局意義的戰略地位。成為人民軍作戰的主要形式,在抗擊日本侵略者中顯示了巨大威力。
持久戰戰略的特點:
1.戰略防禦中的進攻戰役和戰鬥,是指在持久戰中,需要在戰略防禦階段積極發動進攻戰役和戰鬥,逐步削弱敵人,積累勝利。這就要求在戰鬥中采取靈活的戰術和策略,如遊擊戰和運動戰,以小勝大,逐步改變敵我力量對比。
2.以局部制勝全局,就是在持久戰中,通過各個局部戰場的勝利,逐步改變全局。這就需要針對不同的戰場情況制定具體的作戰計劃和策略,從而實現局部突破和整體推進。
3.綜合制勝因素制勝是指在持久戰中綜合運用軍事、政治、經濟、文化等因素,形成綜合優勢。這需要所有各方的協調與合作來推進戰爭進程。
4.長期用兵的戰略方針,就是持久戰需要長期的堅持和持續的用兵,不可能急功近利。這需要耐心和決心,同時要註意提高軍隊的戰鬥力和素質,以應對長期的戰爭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