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歌有很多分類。按體裁分類,大致可分為三類:號子(包括扛號子、船夫號子、作坊號子等。)、民歌(包括壹般民歌、放牧民歌、田陽民歌等。)和小調(包括歌謠、時令曲調、風俗儀式歌、舞曲等。).在壹些學者的著作中,民歌分為號子、民歌、牧歌、田野秧歌、船歌、童謠、小調、風俗儀式歌等。體裁分類有助於理解和研究民歌與人民生活的關系,民歌的社會功能,音樂表現的方法和特點。
按民族和地域風格和顏色分類。中國有56個民族。由於歷史傳統、語言特點和生活習俗的差異,各民族民歌的風格和色彩相差甚遠。壹些數量較多、居住區域較廣的民族,如漢、蒙、藏、壯、維吾爾等,也可以根據不同地區民歌的音樂特點劃分為若幹個色彩區。比如漢族民歌,大致可以分為八個色區:西北、華北、東北、西南、江蘇、浙江、福建、廣東、臺灣、湖南、湖北、江淮,其中前三區屬於北方,第四至第六區屬於南方,第七、第八區屬於南北過渡區。還有四個地區,雲南、廣西、貴州、四川、湖南湖北、江蘇、浙江、福建、廣東、臺灣。有不同的點,各有各的依據。
風格和色彩的分類有助於理解和研究民歌的風格和色彩以及音樂與民俗的關系。按題材內容分類,有助於理解和研究民歌內容與形式的關系。此外,還有基於歷史發展時期或為了某項特殊研究的需要而進行的特殊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