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堅持中國* * *產黨領導;
2.堅持人民的主體地位;
3.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
5、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
堅持中國* * *產黨的領導;
1.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障;
2.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的全過程、各方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基本經驗;
3.中國憲法確立了中國* * *產黨的領導地位。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應有之義;
4.黨的領導與社會主義法治是壹致的。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實施法治,人民才能當家作主,國家和社會生活的法治才能有序推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壹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追究。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