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對稱:能傳達有秩序 安定 靜態 莊重與威嚴的心理感覺;例如,左右或上下相等的造型,我們稱之為實質的對稱;左右或上下並非完全相等,但在視覺上也能產生對稱的感覺時,成為感覺的對稱.
3.對比:把相對的兩要素互相比較,例如直線和曲線,長和短,粗和細,明和暗,黑和白,大和小,銳和鈍等,產生強者更強,弱者更弱的現象;並互相強調出對方的特征,襯托產生對比美.
4.平衡:把兩種以上的構成要素,均勻的予以配置而達到安定的狀態便叫做平衡.正常的平衡具有安定,靜態的感覺;而不正常的平衡則呈現不安定,動態的感覺,但卻有豐富的情感,比較有變化.壹般造型的平衡,實質色彩,明暗,大小,質感等感覺的平衡.
5.比例:在比例當中,被談論最多的就是黃金比例;希臘美術大多采用1:1.618來求得秩序的變化美.長度比,對角線比,兩分比,三分比等,都是具有規律的比.
6.調和:兩種構成要素同時存在時,若特性過於強烈或相差太遠,便會產生對比現象;若兩者能達成壹致,並且不排斥時,便到了調和的狀態.例如黑白兩色產生對比,單介於黑白之間的灰色就是壹種調和,所以調和又可以用中庸來解釋.
7.統壹:達成統壹的要素有很多,顏色、形狀、方向、明度、質感等都具備了這方面的功能;統壹又可以用"支配"和"從屬"來說明;當許多對立的要素壹起存在時,有排斥,競爭的現象,便需要有壹個主調來整合它,有了主調就有了統壹,這個主題就有了支配,其他的部分就成了從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