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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字,漢字的壹種字體形式,在歐美被稱為“繁體字”。壹般指漢字簡化運動中被簡化字取代的漢字,有時也指漢字簡化運動之前的整個漢字楷書和隸書書寫體系。
繁體中文已經有兩千多年的歷史了。直到1956年前,壹直是各地華人使用的標準漢字。《簡化字匯總》共收集了2274個簡化字和14個簡化字部首,如“您悅", "悅", "悅“還有”悅".
比如“後”的“後”字和“皇後”的“後”本來是繁體字中的兩個字,但為了省略筆畫,統壹替換成筆畫較少的“後”字。
中國大陸及港澳臺地區仍使用繁體字,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海外華人社區多為繁體字和簡體字。在中國大陸,在文物、姓氏異體字、書法篆刻、手寫碑文和特殊需要的情況下,保留或使用繁體字。
2001 1《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實施,明確規定在我國推廣規範漢字,同時也明確了繁體字的範圍。2013年6月5日公布了《通用規範漢字表》附表《規範字、繁體字、異體字對照表》。壹般應用領域的漢字使用以《標準漢字表》為準。
繁體字,即小篆演變為隸書(其後為楷書、行書、草書等)後產生的漢字書寫體系。),已有2000多年的歷史,壹直到20世紀都是各地華人通用的中文書寫規範。
從1950年代開始,中國人民和中國政府在繁體字的基礎上進行簡化,形成了壹種新的中文書寫規範,即簡體中文。簡體中文主要由中國人民和中央人民政府在20世紀60年代後引入的繼承字和簡化字組成。
簡體中文主要在中國大陸和東南亞(如馬來西亞和新加坡)使用,繁體中文主要在中國臺灣省、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