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紳精英和鄉村領袖的“參政”在20世紀初並未延續。從20世紀20年代到30年代,村領導和精英開始退出公職。代表性的解釋主要集中在具有歐美學術背景的評論者身上。
擴展數據:
20世紀初,晚清政府在內憂外患下被迫推行“新政”,國家權力開始向鄉村擴張和延伸。清末民國時期,基層政府都采取了“地方自治”的形式,“清末改革,民國以來頒布地方自治法令”。
大量資料表明,在地方自治實施的初期,自治領導主要由鄉村士紳精英和村領導組成。鄉村領袖精英從體制外內生的鄉村領袖轉變為體制內的地方自治領袖,主持地方自治事務,成為20世紀初華北基層權力結構變遷的主要標誌,而以嘉寶組織為核心的原有鄉村控制組織逐漸退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