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
禮樂制度是以樂從屬禮的思想制度。以“禮”來區別宗法遠近等級秩序,同時又以“樂”來和同***融“禮”的等級秩序,兩者相輔相承。在統治階級內部所設定的等級具體表現為“天子八佾,諸公六,諸侯四”。
古代舞隊的行列,八人為壹行,叫壹佾。按周禮,天子的舞隊用八佾(即六十四人),諸公六佾,諸侯四佾,士二佾。這樣,階層不同從而使用舞隊人數的不同,是為了給人們灌輸君權至上無人能與之相抗衡的等級秩序思想。
起源與發展
禮作為階級分化的象征,自部落時期的貧富差距就已有所形成,這裏按下不表。單談壹下樂。早在部落時期,中國的古代人民就發明了諸如骨笛等樂器,還創造了音律,為音樂的出現作出了巨大貢獻。山海經中就有夏後啟得天樂改九招的神話記載。
到了商朝,樂作為祭祀時必不可少的壹部分出現在了歷史的舞臺,貴族之間也開始盛行音樂。到了周王朝,周公為了鞏固統治,集前朝之大成。
從禮鞏固階級分化,控制人們的思想和輿論,從根本上奠定了中國的階級區分。樂則被升華成了壹種待遇,對於不同階級有著不同的待遇,也是為了更好的宣傳和鞏固階級統治。禮樂制也是在這個時候才正式定型。
關於禮:禮法早在夏王朝就已有端倪,到了商王朝的神權時代,禮法得到了信仰上的鞏固,周公不過是總結前人經驗,完善了禮法的體系,使其適用於宗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