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壹方面是社會的約定俗成起了作用,在我去過的飯店裏,更多的是男人掌勺。那麽,我大概可以擴而廣之的認為,在我們現在所處的社會,在飯店從事做菜工作的是男性為主,這就可以解答為什麽男廚師多了。
男性都去飯店裏當廚師了,那麽家裏做飯的事情也就只有女性來擔當了,這算不算是壹種分工的不同?我覺得也可以算是吧。
不過,在我看來作為家庭成員,沒有必要強制進行這樣的分工,誰有空誰就下廚好了。只要對方不要嫌棄,大可互相換著下廚。不得不承認,不同人的下廚水平確實是不壹樣的。
以我為例,我已經被人嫌棄過了。本來我們是互相換著下廚的,但是我的技術水平實在是有點臭,做的菜味道總是不如對方做的美味,而且會的菜只是炒青菜。對方忍無可忍之下,就剝奪了我做菜的權利,而把帶娃的權利賦予了我。
不過,妳的結論也並不是放比四海皆準。像我走過的南方城市,不少家庭裏下廚的是男主人,女主人負責煮飯、上菜和收拾桌碗。不知道妳是不是也這樣?
對於收拾桌碗這事,我覺得還是有分工比較好。下廚的人已經經歷過壹輪油煙的“熏陶”了,那就不必再經歷壹番“油膩”的洗禮了吧。反正我是挺討厭洗碗的,無奈自己技藝不精,沒法掌勺,也就只能無奈的享受洗碗的樂趣——把洗潔精泛起的泡泡當成是水氣的精靈,進行壹下自我安慰了。
總結,男人女人都是有分工的,不要去糾結誰做飯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