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確的是,5G不是壹個人或壹家公司開發的,而是很多公司、協會、團體開發的,目的是做壹個全球統壹的通信網絡。5G組織包括:
1.3GPP,由日本無線工商業聯合會(ARIB)、中國通信標準協會(CCSA)、美國電信行業解決方案聯盟(ATIS)、日本電信技術委員會(TTC)、歐洲電信標準協會(ETSI)、印度電信標準發展協會(TSDSI)和韓國電信技術協會(TTA)組成。主要是從設計到基站建設,匹配工藝芯片制造,技術研發,用什麽頻率,運行什麽頻段等。
2.2012歐洲發起的5G研究METIS項目METIS,自成立以來就引起了國際關註,但該項目只是5G的前哨,於2015年6月正式結束;
3.5GPPP是歐盟在2013年宣布成立的5G研究組織。從時間關系和工作重點來看,具有承接METIS項目的意義。METIS會做前期的研究工作,5GPPP則面臨後期的技術標準化;
4.此外,華為、高通、愛立信等通信設備制造商、各大手機制造商和國家網絡運營商都研究並實現了5G技術,他們對專利的貢獻最終組合成了5G技術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