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古斯丁發展了亞裏士多德的“符號”理論,提出了能指、所指和譯者對語言符號的判斷之間的三角關系,開創了西方翻譯理論的語言學傳統。20世紀初,索緒爾提出了普通語言學理論,這標誌著現代語言學的誕生,為當代翻譯研究的各種語言學方法奠定了基礎。雖然有各種不同流派的代表人物和理論方法,但有壹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以語言為核心,從語言的結構特征來研究翻譯的對等。
2.解釋性翻譯理論。
解釋學是壹門關於理解、解釋及其方法論的學科,歷史悠久,可以追溯到古希臘。在希臘神話中,赫爾墨斯是負責解釋、翻譯和傳達神諭的使者。古希臘的詮釋學主要用於解釋邏輯、辯論和壹些宗教和文學經典,目的是消除對文本的歧義和誤解。在中世紀,詮釋學成為聖經研究的壹個分支,它通過對宗教經典的註釋和解釋來闡明上帝對人的意圖。在文藝復興和宗教改革時期,詮釋學的研究領域不再局限於宗教經典,而是擴展到對整個古代文化經典的闡釋。
翻譯理論,即翻譯過程中涉及到的理論,有些可以直接描述並通過訓練獲得,有些只能停留在理論層面。
著名的翻譯理論有嚴復的“信與雅”,克裏斯蒂娜·諾德的“功能主義”,尤金·奈達的“功能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