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貨物運輸種類分為整車、零擔和集裝箱。
壹批貨物的重量、體積或形狀需要以壹輛以上貨車運輸的,應按整車托運;不夠整車運輸條件的,按零擔托
運;符合集裝箱運輸條件的,可以按集裝箱托運。按零擔托運的貨物,
壹件體積最小不能小於0.02立方米(壹件重量在10公斤以上的除外),每批不得超過300件。
下列貨物不得按零擔托運:
需要冷藏、保溫或加溫運輸的貨物;
規定限按整車辦理的危險貨物;
易於汙染其他貨物的汙穢品;
蜜蜂;
不易計算件數的貨物;
未裝容器的活動物(鐵路局規定在管內可按零擔運輸的除外);
壹件貨物重量超或2噸,體積超過3立方米或長度超過9米的貨物(經發站確認不致影響中轉站和到站裝卸車作業的除外)。
鐵路運輸貨物按件數和重量承運。但下列貨物,按整車運輸時,只按重量承運,不計算件數:
.散堆裝貨物;
2.成件貨物規格相同(規格在三種以內的視作規格相同),壹批數量超過2000件;規格不同,壹批數量超過1600件。
整車貨物和使用集裝箱運輸的貨物,由托運人確定重量;零擔貨物除標準重量、標記重量或有過秤清單以及壹件重量超過車站衡器最大稱量的貨物外,由承運人確定重量,並核收過秤費。
零袒和集裝箱運輸的貨物,由發站接收完畢,整車貨物裝車完畢,發站在貨物運單上加蓋車站日期戳時起,即為承運。
散貨:通常指客人訂購的貨物不夠壹個集裝箱運輸。而與其他托運人的貨壹起拼箱。
另外也有不用包裝,呈原生態的物品。如煤炭、礦沙、谷物、化肥、飼料、大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