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那些想通過直播發展自己品牌的企業來說,這類企業本身並沒有涉足互聯網行業,所以往往被互聯網行業的從業者所利用。這種情況幾乎成了互聯網行業的潛規則。對於很多帶貨的主播和MCN公司來說,會通過很多套路刷流量。這些人在欺騙真實用戶的同時,也會欺騙廣告主。
第壹,這個東西是什麽?
說到直播,壹家護膚公司想推廣自己的產品,於是找了壹個粉絲數百萬的主播,希望通過這個主播來增加自己的銷量。公司花了8萬元後,擁有百萬粉絲的主播居然只賣給公司6瓶護膚品,總價值只有800元,公司損失慘重。
第二,公司可以要求賠償。
此事發生後,護膚公司已將主播告上法庭,稱主播給自己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法院審理後,判決千萬粉絲主播支付相應推廣費、損失費,同時要求千萬粉絲主播背後的公司對護膚品公司承擔清算責任。
第三,這種行為其實並不少見。
對於這些不了解互聯網行業的傳統企業,很多人特別容易聽信互聯網領域的流量。可能有人會說直播壹小時能賣出6543.8億,但其實所謂的6543.8億中有9.9億是虛假流量,甚至9.99億都不是真的。我個人強烈建議互聯網行業進壹步加強監管和處罰力度,嚴厲打擊這些虛假刷流量、欺騙廣告主和用戶的行為,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