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的非關稅壁壘包括:通關環節壁壘、對進口產品歧視性地征收國內稅費、進口禁令、技術性貿易壁壘等。
非關稅措施比關稅具有更大的靈活性和針對性。關稅的制定,往往要通過壹定的立法程序,要調整或更改稅率,也需要壹定的法律程序和手續,因此關稅具有壹定的延續性。
而非關稅措施的制定與實施,則通常采用行政程序,制定起來比較迅速,能隨時針對某國和某種商品采取或更換相應的限制進口措施,從而較快地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
擴展資料:
非關稅措施的保護作用比關稅的作用更為強烈和直接。關稅措施是通過征收關稅來提高商品成本和價格,進而削弱其競爭能力的,因而其保護作用具有間接性。
而壹些非關稅措施如進口配額,預先限定進口的數量和金額,超過限額就直接禁止進口,這樣就能快速和直接地達到關稅措施難以達到的目的。
非關稅措施比關稅更具有隱蔽性和歧視性,包括稅率的確定和征收辦法都是透明的,出口商可以比較容易地獲得有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