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運意味著所有的事情都有壹種相互協商的關系。佛教研究分析這些關系,可以分別從心和色來討論。心法起於四因:壹、因緣,又稱親因緣,是自知的種子,是成熟心法的主因,故名親因緣。二、無相,又稱無相,即眾生之心、前念、後念不斷攀升,故名無相。第三,因緣是指壹切眾生攀緣的對象。雲:“心不生,因有境”,所以壹切外境皆是因緣。第四,增加上緣,除了前三種邊,其他所有增加的力都命名為增加上緣。這種四方生法,比如會抽煙的人,因為自己習慣的種子而想抽煙,也就是親因緣;抽煙的欲望是無止境的;遇見香煙是緣分;煙癮是為了增加鋒芒;這四個邊緣成熟了吸煙的行為。色法來源於兩個原因:壹是親緣關系,比如壹顆椰子種子可以生出壹棵椰子樹,這是名字和親緣關系最親密的關系。二、增加上緣,如肥沃的土壤和陽光、空氣、溫度、水分等幫助椰子種子生長發育,增加上緣。世界上所有的規律都離不開這四種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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