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網絡傳播權是壹種新型知識產權,是信息網絡技術飛速發展的產物。它與傳統的復制權、發行權、廣播權等著作權有很大的區別。具體來說,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信息網絡傳播權的特征(1)環境的特殊性可以從權利的含義來理解。通過有線或無線方式向公眾傳播或提供作品,不僅僅是指在互聯網上傳播作品。許多學者將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討論局限於互聯網,實際上縮小了這壹權利的調整範圍。顯然,大眾不僅可以在互聯網上閱讀作品和觀看電影電視節目,還可以通過電視和電話網絡觀看和收聽自己喜歡的節目。《互聯網及其他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管理辦法》規定,信息網絡應當分為移動通信網、固定通信網、微波通信網、有線電視網、衛星或其他城域網、廣域網、局域網等。(2)開放信息網絡的傳播是壹個完全開放的環境,壹部作品壹旦被置於這個環境中,就等於處於開放狀態。作品在信息網絡中公開傳播的最終目的是使作品可供任何公眾使用。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客體必須是廣泛的公眾,而不僅僅是某壹部分人。(3)互動信息網絡具有很強的互動性。作品在信息網絡中的傳播與以往不同。傳統溝通壹般是單向溝通。雖然傳播的對象也是大眾,但大眾只能被動接受,無法決定接受的時間、地點和內容。但信息網絡環境下的傳播是雙向互動的,公眾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選擇作品和獲取的時間、地點。
上一篇:余姚婚紗攝影推薦哪家?下一篇:元旦的海報怎麽做手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