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1.格:推究;致:求得。探究事物原理,而從中獲得智慧(或從中感悟到某種心得)。2.使知道事物風格的能力,然後能使妳知道人生百態。
出自:《禮記·大學》:“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
示例:顧彼西洋以格物致知為學問本始,中國非不爾雲也,獨何以民智之相越乃如此耶? 嚴復《原強》
語法:連動式;作謂語;指研究事物原理而獲得知識。
解釋 格物致知
東漢鄭玄最早為“格物致知”作出註解,而自從宋儒將《大學》由《禮記》獨立出來成為《四書》的壹部後,“格物致知”的意義也就逐漸成為後世儒者爭論不休的熱點議題,以至於今。社會上關於“格物致知”的流行詮釋是根據南宋朱熹學說的部份觀點,認為“格物致知”就是研究事物而獲得知識、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