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國的土地性質有兩種。壹種是國有土地,另壹種是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有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出資、抵押和繼承。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則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可分為農用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農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土地使用權%3B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權%3B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鄉(鎮)企業和鄉(鎮)村公***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使用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九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上一篇:獸人戰士幻化(探索獸人文化與傳統戰鬥技藝)下一篇:冬季釣魚技巧用什麽樣的餌料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