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傳統的、仍然占主導地位的刑法觀點是四要件說。也就是說,構成任何犯罪,必須具備犯罪主體、主觀方面、客觀方面、客體四個要件。
然而,許多學者對傳統的四要素體系提出了異議,並試圖從不同的角度和方面對其進行修正。也就是有二元素,三元素,五行。
擴展數據:
犯罪主體的構成要件也可以分為兩個層次:* *相同要件和特殊身份要件,不能因為具體身份不具有普遍意義就否定其對某些犯罪的意義。
犯罪主體不能包含在犯罪的主觀要件中。例如,在行為人已滿14周歲但未滿16周歲多次實施盜竊的情況下,行為人可能完全符合盜竊的故意主觀特征。這時,如果不考慮主體要件,就無法區分罪與非罪。
特殊的主體身份不能包含在主觀方面。比如是否屬於國家工作人員,這是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資金罪的界限。如果只考慮行為人的主觀方面,就無法區分兩罪的界限。
中國法院網-不應動搖犯罪構成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