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國家法定節假日總天數增加了1天,由原來的10天增加到11天,讓居民獲得更多的休息時間。
再次,增加了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三個傳統節日,增強了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傳統文化影響力,同時將春節假期的起始時間調整為除夕,更加符合廣大群眾的文化生活需求。
然後周末允許錯時上下移動,與國家法定節假日形成兩個七天的“黃金周”(春節、國慶節)和五個三天的“小長假”(元旦、清明節、國際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增加了假期數量,使假期分布更加合理。
最後,通過法定節假日的調整和職工帶薪休假的同步推出,既能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旅遊要求,又能有效避免過度旅遊對社會經濟的影響,減輕交通、安全、市場、環境和企業經營的壓力,幫助廣大群眾在假期開展各項活動。第五,國家將同步出臺《職工帶薪休假條例》,為職工休假權利的全面落實提供法律保障,讓職工更加人性化地安排家庭和個人生活。
我個人熱烈歡迎這個調整方案,特別贊賞增加了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三個傳統節日。弘揚和傳承民族傳統文化,關鍵在於制度,法定節假日是壹項特別重要的制度。當青少年年復壹年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都放假的時候,還怕這些節日被遺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