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戶口遷入需要哪些材料?
有以下幾種情況:
1),戶口在學校的畢業生需要:就業報到證、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受理證明、學校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報到證明。
2)有在校戶口的畢業生,想把戶口遷回原籍,需要:畢業生本人的畢業證和註冊證。
如果是普通人,妳需要:
(壹)需要提供的審計證明材料如下:
1.夫妻投靠入戶:申請人的書面報告、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2.父母投靠子女家的:申請人的書面報告,申請人及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子女投靠父母家的:申請人的書面報告、子女及其父母的戶口簿(或身份證)、出生醫學證明或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二)戶口遷移程序:
1,只要原居民或村民委員會同意接收妳入戶,並與妳簽訂驗收協議或出具驗收證明;
2.持接納協議(證明)和本人身份證到當地派出所開具接納戶口許可證;
3.拿著遷出證去妳現在的戶籍派出所;
4.持遷移證和身份證回原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作者:文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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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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