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壹制度將人分為4個等級,即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
初級(員級)叫醫士(現在比較少見了,適用於專科醫學畢業生);初級(助理級)叫醫師;(初級“醫師”職稱有時為了避免歧義,也會叫“住院醫師”)。
中級職稱:主治醫師;(在住院部有時候會把管床醫師叫做“主治醫師”,但這時的“主治醫師”不是職稱而是指主管此病人治療方案的醫生)。
職責範圍:
1、在醫生組長領導下,負責本科壹定範圍的醫療、教學、科研和預防工作。
2、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診療常規和技術操作常規,經常檢查本病房的醫療質量,嚴防醫院感染與差錯事故的發生。
3、按時查房,具體參加和指導住院醫師進行診斷、治療及特殊診療操作。檢查抗生素的合理使用情況。
4、主持病房的臨床病例討論及會診,檢查、修改下級醫師書寫的醫療文件,決定病員出院,審簽出(轉)院病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