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詩歌可分為近體詩和古體詩(古風),近體詩又分為格律詩(律詩〔五言律詩、七言律詩〕、絕句〔五言絕句、七言絕句〕)、詞、曲。
古體詩又稱古詩、古風,有四言、五言、六言、七言、雜言諸體世使用五言、七言較多。五言簡稱五古”,七言簡稱七古”。
古體詩不拘句數,不求對仗,也不大講平仄,用韻較為自由。
近體詩
近體詩是相對古體詩而言的,產生較晚,起源於南朝,至唐初成熟。其中的律詩,形式固定,格律嚴密,每首八句。單句叫出句,雙句叫對句,合起來稱為壹聯。
壹二句叫首聯,三四句叫頷聯,五六句叫頸聯,七八句叫尾聯。頷聯、頸聯壹般要對仗。首句可用韻可不用韻,通常押平聲韻。五言簡稱五律”,七言簡稱七律”,十句以上的稱排律。其中的絕句,又稱絕詩、截句。它好像截取律詩的壹半,每首四句。
就其規格看,有的後壹聯對仗,類似律詩的首聯、頷聯;有的前壹聯對仗,類似律詩的頸聯、尾聯;有的兩聯都對仗,類似律詩的頷聯、頸聯;有的不用對仗,類似律詩的首聯和尾聯。絕句的韻腳在二、四兩句,通常押平聲韻。第壹句如押韻,也押平聲字。絕句有五言絕句、七言絕句兩種,簡稱五絕”和七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