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獨唱
每個人都會演奏壹種樂器。獨奏演員往往具有較高的演奏技巧和音樂素養,用於獨奏的音樂不僅要有完整的音樂形象和細致的情感表達,還要充分發揮樂器的性能。
2.齊奏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演奏者,使用相同的樂器,以相同的程度或八度關系同時演奏相同的曲調。
3.全體
多聲部表演的壹種形式,其中每個聲部由壹個人扮演。
最常用的合奏形式是弦樂四重奏,壹般由兩把小提琴、壹把中提琴和壹把大提琴組成。比如弦樂和鋼琴組成的二重奏,不再叫“弦樂二重奏”,而叫“鋼琴三重奏”。根據樂曲的聲部和演奏人數,可分為二重奏、三重奏等。由於演奏的樂器不同,有鋼琴三重奏、管樂五重奏等形式。
4.全體
使用多種樂器演奏多聲部音樂。
壹般來說,合奏的每個部分都應該有兩個以上的同類樂器。因為各種樂器在合奏中音域、音色、音量都不壹樣,所以放在壹起演奏就有點多種色彩變化,音效豐富,表現力強。
5.伴隨物
在獨唱、合唱、合唱或器樂獨奏的過程中,用同壹件樂器或樂隊來烘托歌曲和音樂的主旋律,並奏出引子和門。
伴奏可以豐富演奏或演唱的表現力,與演奏或演唱者的曲調基本壹致,還可以有多種裝飾音和高低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