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文學體裁指詩歌,散文,小說,戲劇四種文學創作體裁。
四大文學體裁之詩歌
詩是壹種具有節奏和韻律的文學體裁,又稱詩歌。在中國古代,不合樂的稱為詩,合樂的稱為歌。它生存於人類的文化傳統之中,我們對於“詩”、“抒情”、“美”這樣的字眼,總是保持著崇高的故意。人類不僅具有抒情的能力,而且具有這種需要,基於生存的需要。
四大文學體裁之散文
散文是壹種抒發作者真情實感、寫作方式靈活的記敘類文學體裁。在中國古代文學中,散文與韻文、駢文相對,不追求押韻和句式的工整。這是廣義上的散文。在中國現代文學中,散文指與詩歌、小說、戲劇並行的壹種文學體裁。這是狹義上的散文。
四大文學體裁之小說
小說是以刻畫人物形象為中心,通過完整的故事情節和環境描寫來反映社會生活的文學體裁。小說按照表現的內容可分為神話、仙俠、武俠、科幻、懸疑、古傳、當代、浪漫青春、遊戲競技等。按照體制可分為章回體小說、日記體小說、書信體小說、自傳體小說。
按照語言形式可分為文言小說和白話小說。
四大文學體裁之戲劇
戲劇,指以語言、動作、舞蹈、音樂、木偶等形式達到敘事目的的舞臺表演藝術的總稱。文學上的戲劇概念是指為戲劇表演所創作的腳本,即劇本。戲劇的表演形式多種多樣,常見的包括話劇、歌劇、舞劇、音樂劇、木偶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