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喪葬禮俗概述是回族人去世均按伊斯蘭教信仰、風習進行土葬,喪戶先將死者送清真寺,置於“買體房”內。
在地面挖壹長方形深坑(長不超過2米,寬不超過1米),並做壹個土枕前沿。死者入土時,先將塔蔔罩子取下,再將塔蔔擡近坑旁,把四周圍的木板撤去,遺體入在坑內接觸地面,再用三根圓木蓋在坑上,加土堆成墳墓,墓前豎碑,壹般面向西方。
回民葬禮的由來:
回族喪葬習俗隨著回回民族的形成而逐漸形成。從目前搜集到的資料看,回族的喪葬習俗至遲在明代就已基本形成。明代回族著名學者李贄生前遺囑:倘壹旦死,總擇城外高單,向南作壹坑,長壹丈,闊五尺,深至六尺即止。
既如是深,如是闊,如是長矣,然復就中復掘二尺五寸深土,長不過六尺有半,闊不過二尺五寸,以安予魄。既掘深了二尺五寸,則用蘆席五張,填平其下,而安我其上,此豈有壹毫不清凈者哉!我心安焉,即為樂土,勿太俗氣,搖動人言,急於好看,以傷我之本心也。
雖馬誠老能為厚終之具,然終不如安余心之為愈矣,此是余第壹要緊言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