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七種無效合同是:
(1)主體沒有資格簽約;
(二)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
(三)簽訂非法合同的;
(四)違反公序良俗的合同;
(五)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的合同;
(6)免責條款無效;
(7)格式條款無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46條
行為人和相對人有虛假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意思表示隱匿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二、合同被認定無效的法律後果是什麽?
本合同被認定無效後的法律後果主要如下:
1,歸還財產。返還財產是指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後,合同當事人有權主張已交付給對方的財產,對方有義務返還已接受的財產;
2.折扣補償。折價賠償是在因合同無效導致對方的財產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時,以貨幣形式對對方進行補償的壹種責任形式。
3.損失賠償: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因壹方或者雙方的過錯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