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前的回憶》的中心思想:
《十六年前的回憶》壹文是李大釗同誌的女兒李星華在1943年李大釗遇難十六周年的時候寫的壹篇回憶錄,回憶了李大釗同誌被捕前、被捕時、被審時、被害後的情形,充分體現了李大釗同誌忠於革命事業,在敵人面前堅貞不屈的精神以及作者對父親的懷念之情。
本文是李大釗的女兒李星華同誌在1943年寫的,正值李大釗同誌遇難十六周年所以題目為《十六年前的回憶》。這篇文章是對學生進行革命傳統教育的好教材。
1927年,軍閥張作霖在帝國主義的支持下,率兵進關,占領河北、山東等地,以武力威脅正在勝利北閥的國民革命軍,還下令通緝在北京堅持革命鬥爭的李大釗。在審問李大釗時,李星華高度贊揚了李大釗在敵人面前:沈著 鎮靜 處變不驚 堅貞不屈的品質和為革命獻身的精神。
該文是李大釗的女兒李星華(1911—1979年)在1943年寫的,是紀念自己的父親被害十六周年時所作的文章。
正值李大釗同誌遇難十六周年所以題目為《十六年前的回憶》。文章屬於回憶式文章;文章運用了?首尾呼應、倒敘和對比的寫作手法;文章是采用第壹人稱按照時間的順序和事情發展順序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