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診醫生,壹般是在壹個不大的診室裏,壹張八仙桌和壹個脈枕,壹個老中醫坐在藥房裏,通過望、聞、問、切等手段為患者診斷疾病、開藥。這種“前室看病,後室吃藥”的方式,沿襲了幾千年的中醫模式,方便實惠。新中國成立後,坐診醫生也被使用。
因為以後西醫的仿制,坐診醫生慢慢從中藥店消失了。改革開放後,為了緩解老百姓看病難、看病貴的現狀,促進社會和諧健康發展,為了方便老百姓,中醫又開始坐堂了。
後來,由於醫藥銷售代表在藥店冒充中醫,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延誤患者病情,2001年,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部門聯合要求,禁止醫藥零售企業以“坐堂醫”、“義診”、“醫學咨詢”等名義進行非法醫療活動,使得“坐堂醫”這壹傳統角色悄然退出歷史舞臺。
中醫坐診管理辦法
1.中醫診所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是藥品零售藥店的法定代表人。
2.中醫診所登記的診療科目應為《醫療機構診療科目目錄》中“中醫”科目下的二級科目,不超過二級科目,並與中醫診所提供的醫療服務範圍相對應。
3.中醫診所的命名依次由識別名和通用名組成。識別名稱:藥品零售藥店名稱和地名,通用名:中醫診所。
4.中醫診所聘用的醫師應當是取得醫師資格後在醫療機構從事臨床工作5年以上的中醫執業醫師。中醫診所可以註冊為中醫第二執業場所,但至少有1名中醫有第壹執業場所。
5.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可以在中醫診所執業,其他類別執業醫師不得在中醫診所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