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合弓不屬於公安機關的管理範疇,制造、銷售、購買、持有、使用等環節均不需要向公安機關辦理手續。根據相關規定,對非法制造、銷售、運輸、進口弩或者非法從事營業性弩射活動的單位以及個人持有的弩,壹律由公安機關登記收繳。復合弓屬於體育器材,不會被收繳,是合法的。
復合弓的結構原理如下:
弓箭是復合型的遠射武器。是由相互獨立的兩大部分即弓和箭構成的,箭又叫做矢或鏈。“射者,弓弦發矢也”,弓箭是利用材料彈性勢能的原理通過把人類自身的力量和物體的彈力結合起來,使箭鏃射向遠方從而達到射殺目標物的目的。弓箭的發明是人類技術的壹大進步,說明了人們已經懂得了利用機械將能量存儲起來的道理:當人們用力拉弦迫使弓體變形時,就把自身的能量儲存進去了;松手釋,弓體迅速恢復原狀;同時把存進的能量猛烈地釋放出來,遂將搭在弦上的箭有力地彈射出去。
法律依據:《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加強弩管理的通知》第四條
對非法制造、銷售、運輸、進口弩或者非法從事營業性弩射活動的單位以及個人持有的弩,壹律由公安機關登記收繳;對因經營管理不善致使弩流失社會,被違法犯罪分子利用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取消有關企業和單位經營資格並追究其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