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寫數字是中國特有的數字書寫方式。用與數字發音相同的漢字來代替數字,以防止數字被篡改。據考證,大寫數字最早是武則天發明的,後經朱元璋改進。
擴展數據:
大寫的數字始於明朝。朱元璋因為當時的壹個重大腐敗案件“郭桓案”而頒布法令,其中明確要求記賬的數量必須由“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十萬”改為“壹、二、三、四、五、七、九”。後將“莫”、“錢”改寫為“白、錢”,壹直沿用至今。
洪武18年(公元1385年),明朝發生了壹起重大的貪汙案件。即以財政部部長助理郭恒為首的“秋糧案”,貪汙、挪用國家錢糧。郭恒及其同夥通過篡改會計憑證上的數字“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1000”,貪汙、挪用國家資金和糧食。事發後,他追了七百萬石。此案涉及數萬人,從朝廷的六個侍郎到地方官紳,全部被斬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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