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的專業目錄中有12個學科,包括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暫定)。專業目錄由專業代碼、專業名稱、學位授予類別和管理權限四部分組成。專業代碼由六位代碼組成,前兩位代表學科類別,前四位代表專業類別。
擴展數據:
專業目錄的基本框架設置為學科類、專業類、專業三個層次。學科門類的設置與《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中的“學科門類”壹致。專業課的設置原則上與學科目錄中的壹級學科壹致。專業原則上應在二級學科基礎上設置,少數特殊情況可在三級學科基礎上設置,並兼顧新興學科和交叉學科的專業設置。
工科學生學的比較多,主要是數學,比如線性代數,概率論,復變函數,積分變換,還有壹些有限的課程,比如數學建模,數值計算。學文科的人相對較少。
關於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相關要求的規定:
1.修訂工作要統籌考慮學科與專業的關系、專業的寬與窄的關系、研究生教育與本科教育的關系、專業的適應性與前瞻性的關系、立足國情與借鑒國際經驗的關系、專業目錄的規範性與開放性的關系。
2.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高等教育改革發展的需要,研究開發將更有利於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優化學科專業結構,促進高校合理定位、辦出特色、辦出水平。
3.專業目錄的修訂要體現連續性,保留現有的符合規律、條件成熟、社會需求大的專業。同時,要根據國家發展、科技進步、市場需求和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的要求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