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在建國之初就確立了國會、法院和政府分別行使三權的職能。總統是國家元首和三軍統帥,行政權在其中起主導作用,表現為總統中心制。此後,發生了許多總統為了尋求連任而修改憲法的政治事件。
自1948獨立以來,有過五次大規模的修憲。壹般來說,我們會根據每次修憲來命名韓國的每個階段。所以,直到現在,韓國經歷了第壹個* * *和第六個* *以及國家等不同階段。現任第六共和國任期五年,不能連任;國會議員每四年改選壹次。韓國總統是行政首腦,而立法權屬於國會。
然後經過幾次修憲,進行了壹系列反復的制度改革,總統威權體制逐漸走向民主。韓國現行憲法對總統權力進行了諸多限制,以確保民主的實施。
韓國實行多黨合作和執政。目前主要政黨有開放國民黨、大國家黨、民主勞動黨、新千年民主黨和自由民主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