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被稱為網貸行業的“監管元年”。針對行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2065438+2006年8月,銀監會等四部門出臺監管辦法,確立了網貸行業“小額、分散、普惠”的發展方向。《點對點借貸監管辦法》對貸款上限、資金存管、備案登記等提出了要求,並設置了12個月的過渡期。同時為行業設置兩條紅線:同壹自然人在同壹網貸平臺的貸款余額上限不超過20萬元;同壹法人或其他組織在同壹網貸平臺的貸款余額不超過654.38+0萬元。
此後,各地按照監管辦法精神,結合自身實際,逐步細化網貸監管細則。據零壹財經不完全統計,近壹年來,各級政府部門和行業協會發布了50多項P2P相關監管政策,從《資金存管指引》到《備案管理指引》再到《催收規範》。例如,2065438+2007年9月底,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陸續推出網貸從業人員享受違規信息平臺,發布網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退出指引(征求意見稿),不斷推動和完善行業自律監管。